2022-12-29 15:57:11 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185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组织实施并认真组织回复由于部分问题需要补充完善,相关内容需要年审会计机构出具专项意见,目前问询函回复进展顺利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将对问询函的回复及对外披露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对问询函的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