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3 12:03:22 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114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
1.福建傅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2021年末总股本42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4,125元不增加资本公积,不派发红股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股上市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总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到两个月。
二。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人民币0.30万元以内,持股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15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9日,除息日为2022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派发对象为:2022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本公司向a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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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参考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注册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表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傅晶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